在申請美國留學過程中,除了各式申請文件,更重要的就是留學簽證,很可能因為一個不察便影響了自己的去留。F1簽證屬於學生簽證,是美國發給一般大專院校外籍生的非移民簽證,並沒有授與永久居留權。通常大使館會先發放效期一年的F1簽證給外籍學生,若是學業期間超過一年,則可能需要續簽。那麼,續簽流程要怎麼跑?有什麼條件限制嗎?本文將為你一一解答。
因為F-1學生簽證的目的就是要保障外籍學生的合法身份,必須要維持全日制的學生身份才符合規定,如果當初申請的修業學程已經結業、或是在結業之前學生簽證已經過期,則必須在60天內離境,否則可能影響之後的續簽作業,再次申請時被駁回機率將變高。而要申請F1學生簽證的續簽,也是有條件的。
根據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規定,如果要續簽F-1或M-1簽證,申請人必須打算:
(a)繼續就讀同一個主修課程,即使在不同學校
(b)在同一所學校就讀,即使主修不同課程
若是不符合上述條件,即使有意願申請續簽可能也會被駁回。
若在初次申請F1簽證時被拒簽過,那麼也會很容易在續簽時、被面試官詢問前一次被拒簽之理由,如果說不清楚或是無法提出良好的解決方法,便有可能被拒簽。
有些學生初次申請簽證順利後便出國留學,卻忘記護照上的有效日期,造成逾期離境。這件事會被美國領事館記錄在案,當學生準備續簽F1簽證時,面試官容易認定該生有移民傾向,而遭到拒簽。
若曾在留學期間遭到遣返,續簽時肯定會被面試官嚴格詢問,獲得續簽的機率也會降低。
學生簽證的重點當然還是「學習」,如果在留學期間成績不佳、缺席率高、或是把應該上學的時間拿去工作賺錢,簽證官會認為申請者無心學習或是學習能力不足,也可能造成續簽被拒絕。
如果在留學學校被抓到替考、作弊、抄襲等誠信問題,並受到學校警告處分,或因為某些緣由被開除學籍等嚴重事故,都可能會被簽證面試官嚴厲追問,並大幅降低取得續簽的可能性。
向美國大使館申請「從原國籍續簽」,聯繫原國籍的美國大使館、向其提交非移民在線申請表格DS-160。由於是續簽,如果在留學期間表現沒什麼問題,很可能無需再次進行面談,但仍需要提交相關文件,讓大使館認定他們應該同意此續簽申請。
相關證明文件包含:
申請續簽後,可能需要至少20-30個工作天,且期間必須回到原本國家,不得在美國國土。但若最後續簽申請被拒絕,在學生簽證到期時便必須返回原國家。
如果符合「與前次簽證類型相同」、「過期48個月內」、「未被抽查過」等條件,就有可能可以在過期後申請續簽。
可以,不過機率比較低。可以在F1簽證到期前申請OPT計畫(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,畢業實習計畫)允許申請者在美國工作最多12個月。
F1簽證為學生簽證,若無法續簽或延期,可以試試「改變身份」。例如:與美國公民結婚(獲得IR-1簽證)、成為美國企業之投資者(獲得EB-5簽證)、或是獲得H-1B簽證贊助等。但這些簽證都有不同的、極為嚴格的認定方式,千萬不得作假,否則可能再也無法獲得任何美國簽證。
如果離境的地點是加拿大或墨西哥,美國允許一種續簽F1簽證的方式:自動簽證重新驗證。這種方式讓你從加拿大或墨西哥返回美國國土時,海關或邊境保護局官員核實你的美國學生身份,使你的F1學生簽證自動重新生效。
若沒有前文提及的問題、且留學期間表現良好,有可能不需要再度進行面試。
看完本文之後應該也能了解,身為一個外籍留學生,應時時注意自己F1簽證的到期日;而不管是哪種類型的簽證,千萬不要抱著僥倖的心態、企圖在簽證無效時強留美國,否則後續將產生許多問題,也可能影響下一次的續簽申請。如果對美國學生簽證還有任何疑問,也歡迎諮詢葛瑞特留學顧問,協助你解決各種留學大小事!